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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事业部空气能热水机组招标(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工程)

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6-09 阅读次数:2610

 
基础设施事业部空气能热水机组招标(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基础设施事业部 招标人:刘军2 报名截止时间:2018-6-11 17:30:00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07#地块项目

 

1.2工程地点:北京丰台区方庄南路

 

第二条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空气能热水机组明细:

 

名称

规格

单位

工程量

空气能热水机组

2t

1

空气能太阳能组合

8t

1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空气能热水器需满足《商业或工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热水机》GB/T 21362-200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需方使用要求;空气能+太阳能组合系统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日产水量8T,根据现场情况,搭设架空平台(镀锌方管现场焊接)安装集热器,集热器数量满足系统要求;储热水箱(8T一台)安装在平台下方;系统日产水量50℃约为8吨。当太阳能满足不了时由空气能补充加热,即使阴雨天没有太阳也可满足用水要求。

 

第四条 投标单位资格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以及能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并且具有相应投标物资生产能力、运输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1.2 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1.3 具有大型工程供货业绩;

 

1.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6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1.7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专业检测和检验设备。

 

1.8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1.9 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条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发布期内在网址  的招标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注册时请填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上传投标人资质、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信息将作为资格预审的重要依据。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结束后,可在招标网址  招标平台登陆后下载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第六条 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详细地制作投标文件。字迹要端正清楚,如有修改应加盖负责人印签。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同时在 的招标平台进行报价,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第七条 投送标书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投标截止日之前将标书送到(东铁营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南窑村2号),招标方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网上投标同时截止。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网上投标或线上线下投标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八条 投标保证书

 

本招标文件附有投标保证书,投标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未经签章者标书无效。

 

第九条 开标与评标

 

基础设施事业部会同项目经理部招标相关人员进行评标。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技术组织措施等的合理性,并考虑投标单位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不一定选取最低标,即招标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但价格将是招标者考虑的重要因素。

 

开标后,招标单位认为必要时可约请个别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进一步阐明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提供标价的分析资料,并削减或纠正标书中不合理部分的问题进行洽谈,同意后投标单位应补充书面许诺,以便定标参考。

 

评标和定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就评标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第十条 签订合同

 

定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委派人与招标单位洽谈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签订施工合同时,除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必须纳入外,其他部分有关条款必要时亦可纳入。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互相矛盾,或认为意义含混不清时,应在48小时内向招标单位提出要求解释。

 

第十二条 纪律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违反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十三条 无效标书

 

1、标书未密封;

 

2、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投标书附带任何先决条件和保留条件;

 

4、过期送标;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料不齐;

 

6、未在  招标平台投标的(网页报价、上传报价单(签字盖章),电子版标书);

 

7、网上网下投标不一致的。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联系人:刘军 电话:010-51885149 18510511370

 

刘海林 18701088960

 

技 术 :吕明昊 17600207557

 

基础设施事业部纪监办: 010-518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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